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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建設遭遇難題:地方政府動力不足

2006年03月15日 13:49

      中新網3月15日電  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我應該早一點行動就好了!”3月6日,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包宗華表示。包宗華說他很后悔沒有在兩會召開前,找?guī)孜蝗珖舜蟠硐蛉珖舜筮f交一份與經濟適用房有關的提案。

  “我去年到處呼吁,我們應該學習新加坡的辦法,也就是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由政府控制面積和造價,規(guī)定80%的房子都應該建成小面積低造價的經濟適用住房!卑谌A的主張和努力在過去的一年里到處碰壁,收效甚微。

  包宗華談到了兩個“80%”——有的城市80%以上的新建住房都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住宅,而80%的中低收入者都買不起房——對此,包宗華感到非常郁悶和擔憂。

  來自有關部門的統(tǒng)計顯示,2004年全國經濟適用住房投資占房地產總投資比例不到5%;2005年1-10月,全國經濟適用住房投資下降了11.1%,供應量與上年同比下降1.6%。

  為什么會出現經濟適用房所占比重少而且逐年下降這種情況呢?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汪利娜指出:地方政府利益驅動是經濟適用房建設當前遭遇的一個難題。

  住房結構引出的話題

  今年兩會期間,經濟適用房再次成了代表委員們提案的內容和關注的話題。溫家寶總理在3月5日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到,今年,政府將“繼續(xù)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產投資規(guī)模過大和房價上漲過快的問題。要著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嚴格控制高檔房地產開發(fā),重點發(fā)展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

  在包宗華看來,政府對住房供應結構的調整,其難度并不亞于控制住房投資增長過快,房價上漲過快、房價過高等問題。

  1998年,國務院發(fā)出的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文件(即23號文)中,明確規(guī)定在中國推行住房分類供應制度。即對高收入者供應商品房,對中低收入者供應含有一定住房社會保障的經濟適用住房,對最低收入者供應含有較多住房社會保障的廉租屋。包宗華曾參加過23號文的起草工作。這些年來,他一直是23號文及其后執(zhí)行措施的積極擁護者。

  但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是,中國推行住房分類供應制度并沒有能夠很好地給眾多中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廉租住房杯水車薪!敖洕m用房投資比重最高時僅占整個房地產投資比重的6%,這對于占社會總人口80%的中低收入者來說,當然不夠!

  “經濟適用房為什么會出現搖號,老百姓幾天幾夜排隊搶購的情況,說到底還是因為經濟適用房建得太少了。”包宗華說,另外還值得關注還有經濟適用房本身的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在北京的回龍觀,最小的戶型也有90多平米,更多的是100多平米的大戶型!

  早在去年,包宗華就撰文指出:中國這些年產生的諸多住房突出問題,不是住房制度有問題,而是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執(zhí)行住房制度中存在的差異和差距。

  “要長冶久安地解決中國當前的住房問題,就必須下大力氣抓住執(zhí)行住房制度的核心和關鍵,消除“卡脖子的瓶頸”,每年建設占總房量的80%的經濟適用住房!卑谌A說,只有這樣才可以有效地防止或減輕這些年住房領域出現的房價上漲過快等諸多突出問題,才是社會長治久安,房地產健康發(fā)展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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