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8日電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在十運會上因興奮劑檢測呈陽性而陷入尷尬處境的中國長跑名將孫英杰,于本月16日在五大連池市秘密打贏了一場官司,從而證明了自己的“清白”之身———服禁藥“強力補”乃他人陷害。
在十運會女子萬米決賽后的興奮劑檢查中,孫英杰A瓶尿樣呈外源性雄酮陽性。10月20日十運會組委會對孫英杰及其所代表的火車頭體協(xié)代表團做出了取消孫英杰十運會女子1萬米比賽成績和繼續(xù)參加十運會比賽資格;取消火車頭體協(xié)代表團體育道德風(fēng)尚獎評選資格。之后,中國田協(xié)對孫英杰處以不少于兩年的停賽處罰,對其教練王德顯處以不少于一年的停賽處罰。
事發(fā)后,孫英杰一直認為是被人陷害,自己是無辜的。為了尋找證據(jù),孫英杰和她的教練王德顯進行秘密調(diào)查,最后,他們將目標鎖定在王德顯弟弟王德明執(zhí)教的青海省體工隊運動員于海江身上。
據(jù)王德顯對記者說,于海江是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太平鄉(xiāng)南泉村人,是王德顯在齊齊哈爾訓(xùn)練時相識的。之后,王德顯將于海江推薦到自己的弟弟王德明門下,做了自費隊員。由于兩隊經(jīng)常一起在青海訓(xùn)練,所以,隊員之間相互也都比較熟,這樣于海江有機會接觸孫英杰。
由于被告是五大連池市人,所以,孫英杰于2005年11月15日向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孫英杰要求于海江對其名譽損害進行賠償。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于12月1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12月16日一審判決原告孫英杰勝訴。判決支持原告孫英杰的訴訟請求,要求被告于海江在國家級報紙上登報公開向原告孫英杰賠禮道歉、恢復(fù)名譽、消除影響,賠償原告孫英杰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及訴訟費,登報內(nèi)容需經(jīng)法院審核。
一審判決后于海江表示可以當面向原告孫英杰賠禮道歉,但精神損害賠償費無能力承擔,并表示有可能上訴。
孫英杰:下一步看田管中心的了
孫英杰在判決后說:“從始至終我都認為我是清白的,今天有了這個結(jié)果我是很欣慰的,畢竟對我的名譽有了一個證實,至于以后的結(jié)果或處分啊,那都要看田管中心的了!
當記者問她,能否參加2008年奧運會時,孫英杰說:“這要看田管中心給我禁賽幾年了,如果禁賽兩年以上,我可能參加不了,如果禁賽兩年以內(nèi),還是有可能會參加的!
于海江:我是想幫我的偶像
于海江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投藥”的事實,他說:“我就是出于想幫她,因為孫英杰是我心中的偶像。可以說她的一舉一動都牽動我的心,我對她特別癡迷,特別崇拜!
對于“強力補”的來路,于海江在法庭上說,藥是撿來的,自己以為是補藥,并不知是興奮劑,不過吃過幾次后感覺身體很有勁,于是當時就想到放進孫英杰喝剩的飲料中。
-庭審背后
神秘的“投藥”經(jīng)過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原告孫英杰于10月16日前來到北京,住在教練員王德顯家中。于海江、程乾育、李壯、楊威峰4名隊員也于10月16日早去王德顯家用餐。
早餐過后原告孫英杰開啟一瓶獼猴桃果汁,并飲用兩紙杯。剩余果汁放在桌旁的紙箱上,然后去參加比賽。孫英杰當天取得了北京國際馬拉松賽暨全國十運會馬拉松賽冠軍。賽后“興奮劑”檢測正常。
10月16日中午,被告于海江去王德顯家取箱子。王德顯家只有保姆裴麗杰一人在家。聽保姆說“孫英杰取得了第一,但到終點累得坐地上了”。于海江乘保姆做飯之機將自己平時服用的藥物膠囊(強力補)取出7~8粒,掰開將藥粉放進10月16日早孫英杰所剩的獼猴桃果汁瓶中。然后,于海江返回山海關(guān)的訓(xùn)練基地。當天下午3時許,孫英杰回到王德顯家中,飲用了早晨飲剩的獼猴桃果汁飲料,隨后乘飛機趕往南京參加當日的十運會萬米比賽。
10月18日,十運會組委會實施的興奮劑檢查中,孫英杰A瓶尿樣檢測呈外源性雄酮陽性。
(作者: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