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一位筆名叫李索倫的大學(xué)生,“1998年考進(jìn)河西某著名高校就讀工商管理學(xué),后來退學(xué)。2003年1月,他突然想寫一部關(guān)于自己的小說,書名叫《非此非彼》,內(nèi)容主要是探討怎樣活得像個人。為了出書,于是產(chǎn)生了以裸奔形式來推銷新書的念頭:“我就是想出名!(11月22日《長沙晚報》)
這條消息,在百姓看來,李的行為“有點過火”、“難以接受”;但在我看來,他喜歡裸奔是他的自由。其實,在世界上,裸奔也不是什么新鮮事了,自從1974年4月,在倫敦西部舉行的一場英法橄欖球比賽上,邁克爾•奧博雷恩一絲不掛地闖入球場起,幾十年來,“裸奔”已經(jīng)被納入運動文化的一部分。在足球場、板球場、網(wǎng)球場上,甚至是溜冰場上,都會有人脫個精光。而自從1996年玫麗莎•約翰遜給溫布爾登帶來活力之后,不設(shè)防的網(wǎng)球場已經(jīng)成為了裸奔者表現(xiàn)自己的舞臺。
但在國人,裸奔還是需要有極大的勇氣的,湖南的這位大學(xué)生,我倒是真的佩服他的勇敢,他竟然在城市的大街之上,在眾目睽睽之下,勇敢的表演了一場“裸奔秀”。而令他產(chǎn)生這種勇氣的動力,就是“想出名”,并借此將自己所寫的一本小說《非此非彼》出版。
這就偏離了被稱為“勇敢者的運動”裸奔的目的了。因為,運動場上的裸奔者他們之所以裸奔只是為了娛樂,為了引起眾人的關(guān)注,從而達(dá)到一種精神上的滿足,沒有任何功利目的。而湖南學(xué)生的這種裸奔,是一種功利性很強(qiáng)的裸奔,說白了,就是為了赤裸裸的名利。
這就有點下作乃至可恥了。想出名的念頭沒有什么不好,但應(yīng)靠智慧靠誠實的工作靠杰出的成就,世界上的名人千千萬萬,但沒有一個名人是只靠脫光衣服而出名的。如果實在要說有的話,那也是西方世界諷刺漫畫里的人物——如德國前總理施羅德在漫畫里就被人脫光了一回衣服。而湖南這位大學(xué)生竟然想靠裸奔的方式來出名,其行為無論如何都是可恥的。
首先是其動機(jī)不純。寫小說本來是文化人的行為,是有教化功能的。古今中外,沒有哪個小說家是靠裸體來賣小說的。寫小說也是寂寞的事業(yè),有時需要披肝瀝膽幾十年才能寫成,如中國的古典名著《紅樓夢》;西方的杰出小說《浮士德》等。
其次,是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這些年,一些人想出名想瘋了。有靠身體寫作而出名的,有靠罵人出名的,也有靠剽竊出名的。但那種出名是卑鄙的,是所有正派作家所不齒的。當(dāng)然了,如果把遺臭萬年也算作出名的話,那也無話可說了。
但這位大學(xué)生好像還是有志之士,他寫的書內(nèi)容主要是探討怎樣活得像個人,但既然是探討怎樣才能活得像個人,那就首先自己要活得像個人。而他自己首先就不把自己當(dāng)個人來看,因為一裸奔就近乎獸的行為,他還怎樣活得像個人?他還怎么教人活得像個人?為了出名就可以不擇手段,就可以作踐自己,這種出名又有什么意義?
一個人要活得像個人,還是先穿上自己的衣服吧!一個人什么時候都不能忘了尊嚴(yán)。尊嚴(yán)無價,靠裸奔賺取的名聲算個什么東東?
(來源:紅網(wǎng) 作者:徐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