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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鋼股份公布股權分置改革最終方案 做三大調整

2005年10月19日 10:16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八日電(記者閆曉虹)今日,首鋼股份根據(jù)同各界溝通結果,經首鋼及北京市國資委同意,對原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了三大調整。

  自今年十月十日北京首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鋼股份”)向社會公告了首鋼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以來,非流通股股東——首鋼總公司(以下簡稱“首鋼”)、首鋼股份及保薦機構通過一對一溝通、電話會議、開通咨詢熱線、接待日等多種方式,與流通股股東、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持有人進行了充分溝通,F(xiàn)對原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調整如下:

  一、首鋼將向股權登記日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十股支付二點四股,并送現(xiàn)金二點七一元,總體對價水平相當于每十股流通股獲送三點四股;

  二、承諾改革完成后,原持有股份二十四個月不流通,二十四到三十六個月內流通的數(shù)量不超過首鋼股份股份總數(shù)的百分之五,在此期間減持價格不低于四點二八元/股(在公司因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配股等情況而導致股份或股東權益變化時進行相應除權);

  三、自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之日起三年,首鋼在首鋼股份每年年度股東大會上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紅議案,并保證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該議案投贊成票,F(xiàn)金分紅金額不少于首鋼股份當年實現(xiàn)的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八十。

  據(jù)悉,此方案為首鋼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最終方案,首鋼股份股票將于公告次日復牌交易。調整后的方案無論對價水平還是承諾事項較調整前有明顯提高,既表明了首鋼對廣大流通股股東意見充分尊重的態(tài)度,也反映了國資部門對首鋼改革發(fā)展的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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