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對一起盜用他人信用卡信息非法獲利案作出判決,這是自今年2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五,對6種形式信用卡犯罪作出規(guī)定后辦理的又一起相關案件。據悉,修正案發(fā)布后三個月,全國法院就受理信用卡犯罪案件164件,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31%;結案150件,結案率提高194%;123人被判刑,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46%。
如今,修正案發(fā)布已半年之久,本報記者會同中國銀聯走訪了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法律、金融界專家,他們對打擊信用卡犯罪的未來充滿信心。
“到中國刷卡去”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高級法官裴顯鼎回憶,在我國,信用卡犯罪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當時沒有信用卡犯罪這個罪名,只好使用詐騙罪。
談起第一例銀行卡犯罪案,裴法官印象特別深。他說,這是從上海報上來的案件。一個外國人到中國使用國外的VISA卡犯罪,試圖逃跑,被我們截住。當時請示到最高人民法院來,問如何定罪。
裴法官曾經參與這起案件的討論,“當時定的罪名是詐騙罪而不是信用卡詐騙罪”。
隨著中國信用卡事業(yè)發(fā)展突飛猛進,信用卡犯罪也日益猖獗。從2002年開始至2004年這三年內全國法院一共審結了信用卡詐騙案件923件,判處的犯罪分子人數915人。2004年分別比2003年上升了22.14%、13.95%。2004年上半年的發(fā)案數就超過2003年全年。今年1月至5月,法院受案的數量就已經達到了2004年全年受案的66%。
目前,信用卡犯罪每年金額在1億元左右。裴法官說,在廣東一個案子繳獲1萬張以上偽造信用卡的情況很多,有的一個案子繳獲的偽造信用卡超過4萬張。
更為讓人警惕的是,周邊國家和地區(qū)紛紛修改、完善相關法律,犯罪分子把目光瞄準中國大陸。一些犯罪分子甚至狂喊“到中國刷卡去”。以前集中在較發(fā)達地區(qū)的銀行卡犯罪開始向全國擴散,西南、西北、東北等偏遠省份都未能幸免。
2003年,遼寧警方成功破獲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件。5月22日晚,嫌疑人金某在大連市一涉外酒店KTV包房,用信用卡付費,并劃賬套取了萬余元人民幣現金。這一情況引起中行大連分行的注意。報案后,警方將金某抓獲,并在其身上和酒店內搜出100多張國際信用卡。
金某為境外人士,由青島入境。在青島、沈陽,金某已用這些信用卡消費、提現7000余元人民幣。金某還在大連市內、開發(fā)區(qū)多家酒店,提取人民幣現金2.1萬余元,購物消費將近4萬元人民幣。
讓人不寒而栗的是,金某所持國際信用卡并非假卡,而是“出身”正規(guī)銀行的真卡。不法分子將犯罪網絡延伸至中國境內。據金某交代,他身上的卡都是其“上線”某鄰國人崔某提供的。
6月初,警方將剛剛來到沈陽的崔某、郭某抓獲,當即搜出VISA國際信用卡131張。經中國銀行鑒定,共計246張國際信用卡均為“真卡”,每張卡的透支額度在1萬元至10萬元之間。崔、郭交代,卡的來源十分簡單。在該鄰國,不法分子給不良持卡人一些好處費,持卡人就將真卡交給不法分子在中國和其他鄰國消費和套現,惡意透支后逃逸,境外持卡人以未出境為由拒絕付款,將損失轉嫁給他國銀行。據估計,本案中查繳的境外真實信用卡就達1000多張,經濟損失預計高達6000多萬元。
在上海市法院最近判決的一起跨國信用卡犯罪案件中,7名境內外人員互相勾結,從境外攜帶、運輸偽卡到大陸地區(qū),半年內利用這些偽卡在上海市港匯、盈思、二百永新等多家大型商戶,累計消費100余筆,詐騙所得人民幣38萬余元。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犯罪也是如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郎勝說,新的犯罪一方面往利潤高的地方發(fā)展,一方面又會往管理薄弱的地方走。為什么犯罪分子狂喊著“到中國刷卡去”,就是因為他們認為有機可乘。
中國不是信用卡犯罪的天堂
“臺灣地區(qū)曾經因為在法律上對信用卡犯罪處罰過輕,一度成為信用卡犯罪的天堂。中國大陸決不能重蹈覆轍!敝袊ㄔO銀行信用卡中心總經理趙宇梓是一位立法打擊銀行卡犯罪的積極推動者。
“2004年3月2日,在政協(xié)十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我提交了《呼吁完善信用卡立法》的提案,建議對偽卡,騙領信用卡等犯罪行為進行嚴懲!
2005年2月,刑法修正案(五)獲得通過。裴法官介紹說,刑法修改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去年12月份,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立法解釋,即“刑法規(guī)定的‘信用卡’,是指商業(y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fā)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這就明確了《刑法》中信用卡,并不是純粹意義上的信用卡,外延要廣得多,一方面這種規(guī)定符合我國銀行卡發(fā)展的歷史和現狀,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護今后可能出現的新業(yè)務品種。
第二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將目前出現的一些犯罪新形式、新手法確定為犯罪。比如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同時,加大了懲罰的力度,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修正案實施后,各地開始適用新的規(guī)定打擊信用卡犯罪。裴顯鼎法官介紹了兩個典型案例:今年4月,北京,孫某拿假身份證到某銀行申領信用卡,因身份證號碼與姓名不符,被當場抓獲。29歲的孫某自2003年起,在北京多家銀行申辦了多張信用卡,其提交的身份證明、房產證明、公司收支證明均為虛假資料。兩年內,孫某累計透支已達近萬元,至今分文未還。目前,孫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刑事拘留。此前,像這類情況多是采取勸告、監(jiān)督的方式,督促透支人還款。
來自香港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黎某和黃某,利用偽造的信用卡在?诖笏了⒖ㄏM進行詐騙活動,此案提起公訴后,?谥性阂粚徟袥Q:以信用卡詐騙罪對黎某、黃某定罪處罰。
裴法官說,新的修正案出臺后,從公安部門到檢察院到法院,加大了打擊力度,審理的信用卡犯罪案件大量上升。
遏制信用卡犯罪,光有打擊可不夠
遏制信用卡犯罪,司法界、金融界、廣大持卡人任重而道遠。
一是繼續(xù)推進刑法的修改和完善。由于法律的修訂和完善需要一系列前期準備,并經過相應的法律程序方能實施,因此,本次修正案對有些危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為沒有作出規(guī)定,例如日益增多的商戶欺詐行為。為此,趙宇梓總經理建議,對不斷出現的新型信用卡犯罪行為應加強法律研究,加快立法的步伐。
二是除了修改《刑法》打擊信用卡犯罪外,還應制定有關信用卡業(yè)務管理的相關行政法規(guī),合理規(guī)范信用卡各交易主體的權利義務,是從源頭上遏制犯罪的有效措施。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陳小云介紹說,人民銀行已經代國務院起草了《銀行卡條例(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國務院法制辦對《銀行卡條例(送審稿)》進行了研究修改。目前,人民銀行正根據國務院法制辦要求進一步修改完善該草案。
三是在立法層面上完善法律規(guī)定的同時,還應在執(zhí)法層面上加大打擊銀行卡犯罪的力度。與其他刑事案件相比,銀行卡案件雖然對金融秩序、支付環(huán)境及持卡人利益的影響很大,但往往具有標的小、案件數量多、犯罪對象確認難、調查取證難等特點,增加了公安機關的偵破難度。因此,要從執(zhí)法層面上真正有效地打擊銀行卡犯罪,還需要司法機關、發(fā)卡機構、銀行卡聯合組織等多方加強協(xié)作和溝通,建立高效的協(xié)作網絡。
四是“打防結合,標本兼治”。裴顯鼎法官說,現在看起來,打擊信用卡犯罪,我國的刑事立法在法定刑上比很多國家都更為嚴厲,這也表明了我國懲治信用卡犯罪的決心和態(tài)度。但是,從打擊的效果來看,僅僅寄希望于嚴刑峻法還是遠遠不夠的。法律的有效性在于其不可逃避性,而不在于其嚴酷性。
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總行個人銀行總部湯森培副總經理認為,防范信用卡犯罪,銀行和持卡人提高防范意識非常必要。在持卡人觸手可及之處,增加提示服務,將防范信用卡犯罪的服務做到細節(jié)上,這都是金融機構應該加強的。他同時還提醒消費者,在使用信用卡時,應首先向發(fā)卡銀行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使用知識,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比如妥善保管好自己信用卡密碼和卡號,切不可讓別人代為操作取款;進入自助銀行時,只須刷卡進入,無需輸入密碼。在使用自助設備時,要注意周圍的環(huán)境和人員,不要輕信他人;在通過網上轉款時,盡量通過正規(guī)的金融機構網站,弄清網銀的真實域名,最好直接手工輸入,不要使用鏈接,并保管好數字證書。
法規(guī)鏈接:
刑法修改案(五)關于打擊信用卡犯罪的有關規(guī)定:
一、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偽造金融票證罪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將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修改為: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來源:《檢察日報》;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