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7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報道,當寶寶2歲多的時候,父母便應向他們灌輸金錢觀念,并非指給予零用錢,因為他們還未知道怎樣運用,而且對金錢的觀念不太強。
體驗金錢功用
假如寶寶想要什么東西,便由父母付款,會令小孩誤以為唾手可得,如改為讓孩子付錢,有助教育他們一個概念:買東西要付款,借此體驗和明白金錢的功用,要是父母太遲才灌輸金錢概念,只怕下一代容易養(yǎng)成不懂珍惜金錢,而習慣伸手拿錢買東西的陋習。
孩子放長假,例如假期時,用錢的機會亦較多,家長可借此機會,為寶寶建立正確金錢觀和理財觀,避免他們胡亂花費金錢。
給零用錢2大原則
寶寶在幼兒階段初步建立金錢概念后,踏入小一的歲月,父母開始給予孩子日常的零用錢,此時,父母定要堅守和實踐以下兩大原則:
原則1-因應需要給予金額
根據(jù)孩子實際消費需要而給予金額,例如小息時買零食的開支,千萬不要給孩子太多零用錢,否則難以幫助孩子培養(yǎng)節(jié)制和自律用錢的理財習慣。
原則2-每日給予零用錢
倘若一次過給予孩子整個月的零用錢,他們會很快便花光。
精明消費學格價
孩子念小學時,家長有責任鼓勵他們建立消費、儲蓄、分享等概念。專家會集中講解消費環(huán)節(jié),譬如說,孩子每月零用錢為20元,若父母與子女雙方同意1個月內(nèi)消費5元,那么,父母便不應干涉孩子買什么東西,而余錢15元便可儲蓄起來。
有時寶寶或想從儲蓄里動用一點錢,購買小禮物送給家人、好友或同學。他們應先問準父母,一起商討消費用途和所用金額。期間,父母應趁機教導孩子學習格價,購買較便宜的物品,而不是一看到心儀物品便花盡儲蓄購買。
不能代替陪伴時間
在管教寶寶時,父母亦要以身作則,包括購物時格價,讓小孩知道父母于消費外,同樣有儲蓄習慣。另外,家長不要在寶寶面前炫耀名牌,以免令 子女變得貪慕虛榮。更重要一點,就是父母不要用金錢或物質(zhì),代替陪伴小孩的時間。
善用零用錢
使用零用錢時,會令寶寶于不知不覺間超出預算用了錢,故此,媽媽不妨采取以下策略:
、偈孪雀『⒄f清楚,如果今周用完零用錢里的金額,要直至下周才可再增值。
②每次只替孩子的零用錢增值20元。
③萬一寶寶的零用錢金額用盡,但仍未到周末,父母惟有每天給予現(xiàn)金作為孩子的交通費。但謹記不要再于該周內(nèi),給予子女額外零用錢。
處理紅包錢
若把每年的紅包錢交還給孩子運用,他們可能轉(zhuǎn)眼便花費掉,因此,父母應先跟他們說清楚那筆錢的用法,若遇上用錢不節(jié)制的寶寶,便應由父母保管紅包錢,每當寶寶要動用,就要向父母拿取,而家長更須從旁監(jiān)察他們用錢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