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4日電 最近,《經濟參考報》記者深入部分商業(yè)賄賂較為嚴重的領域展開調查,“圈內人”撕開了層層內幕,使形形色色的商業(yè)賄賂勾當“浮出水面”。
開發(fā)建設:“關系不到位,實力不夠雄厚的開發(fā)商想陪還輪不上”
講到開發(fā)建設領域商業(yè)賄賂的種種招數,近年來在房地產界干得有聲有色的西南某城市房地產商人李南可謂“個中高手”。他說:“春節(jié)、中秋、國慶等傳統節(jié)日,是與官員聯絡感情的最佳時機。根據各個城市的經濟情況、官員所處位置以及幫助自己的程度,在我心里有一個好處費的價目表。以西部中等城市為例,科級干部5000元,處級干部一萬元到兩萬元,局級干部則需要三萬元到五萬元才拿得出手。用來疏通關系的好處費幾年算下來,大概占到樓盤總成本的2%到3%!
“那些干部都懂得很。我們把錢用報紙一包,放到檔案袋里,電話里說有個急件報批,對方就明白了,見面把文件袋給對方就完事。有時遇到嫩一點的干部,還會友情提示他不要把錢的事透露給老婆孩子,也不要馬上存銀行,因為紀檢監(jiān)察部門往往是從這些環(huán)節(jié)入手的!
“有的開發(fā)商送錢大方,有的則比較小氣。如果送少了,不但達不到公關效果,可能還會起反作用。有的干部收到一兩千元的紅包,就直接交給紀檢部門換政績去了!
李南說:“要知道哪個房地產商做得成功,看他的繁忙程度就行了。有的周末節(jié)假日都忙得見不到人,大多數情況下是陪領導干部釣魚、旅游、消遣去了。關系不到位,實力不夠雄厚的開發(fā)商想陪還輪不上呢。”
產權交易:“為了在公司賬上做平,副總經理叫人開了一張假發(fā)票”
產權交易領域商業(yè)賄賂的勾當自然也不少。重慶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項目開發(fā)經理王小蘇說:“2000年我們啟動一個房地產建設項目,需要把重慶市某家國有企業(yè)的一塊地買過來。在談判過程中,該公司總經理提出,等我們的商品房修好后,‘給他優(yōu)惠一點’。我們當即提出可以送他一套小戶型的房子,他也沒有表示反對。隨后,我們理所當然地買下了那塊地,而且價格之低超過我們的預期!
“那塊地是公家的,賣多賣少對那家公司的總經理并不重要,他關心的是我們的房子。后來他找到我,說他想要13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算了一下,他購買的房子總價要32萬多元,最后只收了他10萬多元。為了掩人耳目,他還要求開發(fā)票和簽合同都要按我們對外公布的市價。我們也覺得這樣比較安全,就按該房總價開出了全額發(fā)票。為了在賬上做平,公司副總經理就叫工程部的人到一家涂料廠開了一張空白工程發(fā)票,假裝買進了21.42萬元的涂料,然后財務部用工程款的名義沖抵了那個總經理的房款。同時,財務部出納為了平衡出納賬,還開出了21.42萬元的收據做進賬里。”(賀大為 周俏春 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