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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費價格指數(shù)背離現(xiàn)實 呼喚“中國特色CPI”

2006年09月04日 13:40

  一方面是社會大眾感覺物價上漲迅猛,基本生活成本節(jié)節(jié)攀升;另一方面是國家統(tǒng)計局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shù))平穩(wěn)上升,總體價格水平波瀾不驚。究竟是CPI背離了社會基本生活水平,還是社會大眾被物價上漲的表象所迷惑。國家統(tǒng)計局相關人士8月27日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時指出:百姓感覺物價上漲過快并不準確;購買商品房屬于投資范疇,不屬于消費行為,因而商品房價格不能直接計入CPI;同時,中國的CPI是參考國際標準制定的。

  首先要明確的是執(zhí)行CPI的根本目的是準確合理地反映社會基本生活水平的變化,從而為宏觀經(jīng)濟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jù)。從“服務平民生活”的角度出發(fā),CPI應該反映民意,只有準確地反映社會大眾對經(jīng)濟生活中的準確感受,制定的政策才能適銷對路,起到合理解決現(xiàn)實問題的作用。

  那么為何現(xiàn)行的CPI會與現(xiàn)實生活中的感受大相徑庭呢,主要原因還在于統(tǒng)計口徑和計算方法上。如在此次爭論的焦點問題——商品房是否應該反映在CPI中,國家統(tǒng)計局甚至與部分專家的觀點相左:堅持商品房應屬投資,不屬于消費,因而不能計入CPI。然而國家統(tǒng)計局的觀點不乏其合理性,如商品房的消費是在以后若干期完成的,不同時期的消費應計入不同時期的CPI。

  然而有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即便是按照國際通行規(guī)則,以后各期商品房的消費折算為“虛擬租金”。那么“虛擬租金”是否應當和房價上漲掛鉤呢。如果按照目前國家統(tǒng)計局的計算方法,以前購買的商品房消費與當期商品房價格上漲無關,則又與此前提出的商品房購買屬于投資行為相矛盾。眾所周知,所謂投資是必須結合當期的價格漲幅考慮的。舉個簡單的例子,1年前購買商品房花費100萬,計劃使用50年,則每年折合2萬;現(xiàn)在房價上漲到200萬,那么如果按照投資的角度來看的話,則每年應折合4萬。

  從這樣的簡化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商品房消費即便作為投資品,其“虛擬租金”消費依然能夠反映商品房價格的變動,并且能與商品房價格波動的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如果按照這樣的計算方式,CPI同樣能夠準確地反映出人們的切身感受。

  此外,國內(nèi)CPI還遠未能反映出許多經(jīng)濟生活中問題,如國家統(tǒng)計局相關人士所指的患者看病支出猛增,而CPI目前僅僅考慮到了藥品價格,而醫(yī)生在開處方時可以避免低價藥品,或不同醫(yī)院服務收費差異極大均不在考慮的范圍。這些問題說明社會大眾的切身感受并沒有錯,問題的關鍵在于CPI體系還未完善,不能準確地反映出目前中國的消費狀況,即所謂的“中國特色”。這些問題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加快進一步的完善,而不是局限于目前的困境。

  我們期待CPI能準確反映社會大眾心聲,成為國家制定政策的有力依據(jù)。(來源:國際先驅導報,作者:復旦大學世界經(jīng)濟系陸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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