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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界聚會深入揭批“法輪功”



  中新社上海十一月二日電 來自上海法律界、理論界的專家學者和政法、民政等部門的有關人士昨天舉行座談會 ,深入揭批“法輪功”邪教組織。

  與會者一致認為,剛剛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 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兩個文件非常及 時和正確,對于我們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護人民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嚴厲打擊邪教組織特別是 “法輪功”這個邪教組織,是強有力的法律武器。這也體現(xiàn)了依法治國、嚴懲邪教的法治精神,標志著中國依法解決包括邪教 在內的比較復雜的違法犯罪行為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法律界人士指出,已經揭露出來的大量事實充分說明,以李洪志為頭目的“法輪功”組織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邪教 組織!胺ㄝ喒Α苯M織自出現(xiàn)以來,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胺ㄝ喒Α毙敖探M織涉及范圍之廣,參與人數(shù)之多,對社會危害 之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所沒有的。為了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和人民安居樂業(yè),為了維護社會穩(wěn)定及經濟發(fā)展,必須依法打擊 “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犯罪活動。

  政法界人士人為,中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成立社會團體應當進行登記,社會團體必須遵守憲法、 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法輪功”邪教組織具有嚴密的組織系統(tǒng),但未經政府部門批準,沒有履行合法的登記手續(xù),屬于非 法結社。近年來,“法輪功”已發(fā)展成為神化李洪志,制造、散布迷信邪說,蠱惑、蒙騙、控制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

  研究中國近代社會問題的專家指出,中國近代社會就出現(xiàn)過一貫道、九宮道、同善社、先天道等反動會道門,即 各種邪教組織。將“法輪功”與各種反動會道門相比,不難發(fā)現(xiàn),兩者都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編造邪說、斂取錢財、秘 密結社和危害社會等所有邪教的一切特征。只不過“法輪功”的規(guī)模更大,手法更邪,后果更惡!胺ㄝ喒Α闭钱敶袊 間的一個最大的邪教組織。

  研究宗教問題的專家認為,“法輪功”與宗教的正常組織是有區(qū)別的,邪教的“教”不是指宗教的“教”、而是 特指一類邪惡的說教、邪惡的勢力!胺ㄝ喒Α苯M織冒用宗教名義,對其進行利用、歪曲和攻擊,從而也傷害了宗教。依法打 擊邪教組織特別是“法輪功”這個邪教組織,有利于保護正常宗教活動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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